近日,涞水法院义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于当日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是涞水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解民忧之举。
李某某等2名农民工起诉第一被告王某某、第二被告涿州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的两起案件中,因李某某等人提供的电话均无法联系到二被告,义安法庭庭长郭素梅并未放弃,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涿州某劳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并成功联系到了该公司负责人。经过义安人民法庭庭长郭素梅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该公司负责人同意联系第一被告王某某,督促其支付工人工资。经过数次电话沟通,第一被告终于在开庭前将工资支付给了李某某等人,此案成功调解。郭素梅庭长通过办案系统检索,发现在涞水法院审理的涉及王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还有9件,她一鼓作气,继续做思想工作,告知王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王某某表示将对其他9件案件全部主动履行,涉案原告均撤回了起诉。
另外一起案件,李某、王某等人诉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供的被告公司的电话是空号,通过114查号台查询的电话号码亦处于停机状态,邮寄送达的应诉材料也被退回,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义安法庭副庭长谷立娜想到采用公告送达并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于是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查询被告联系方式,终于通过企查查系统,查找到了一个手机号,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该号码,原来是该单位的离职人员。经过副庭长谷立娜的耐心解释,他打消了顾虑,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并提供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与负责人的多次沟通,某劳务有限公司在核对帐目后,同意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此案也得以圆满审结。
今后,涞水法院将继续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在工作中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将学习教育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切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